改革提升丨国贸集团:建立合伙机制,探索共享经营
- 发布时间:2024-07-18 16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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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委省政府及集团总部对湖北国贸集团的战略定位和决策部署,湖北国贸集团自成立之初,便通过建立业务运营总部、设立事业部模式,构建事业合伙人体系。湖北国贸集团事业合伙人以团队形式存在,依托湖北国贸集团平台、资金优势,利用市场化团队的资源、经验优势而开展的一种资源共享、风险共担、利润共创的经营新模式。 湖北国贸集团先后设有钢铁事业部、煤炭事业部、汽车事业部及农产品事业部,形成了“价值创造-价值评价-价值分配”的闭环工作体系,事业部负责人以合伙人角色参与企业经营,有效激发了事业合伙人工作内生动力,促成了公司业绩和个人收入增长的“双赢”局面。已经完成了一个考核周期的钢铁事业部,为集团贡献收入超30亿元,扣除资金成本、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后,直接贡献经营性利润超1000万元,事业合伙人团队人均工资超30万元。
创新顶层设计,搭建共创共享平台
划小经营单元,促进高效运营。事业合伙人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,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,赋予事业部在市场开拓、合法经营、选人用人等多方面较大的自主权,促进经营高效运转,让事业部快速反应、紧贴市场。
双通道管理,聚合智慧经营。外部引进与湖北国贸集团业务板块相关的成熟业务团队,由事业合伙人向业务公司提交入伙申请书;内部选拔懂合作、有资源、有能力、能够凝聚团队力量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事业部团队,通过内外结合,形成优势互补,打造事业练兵的主战场。目前湖北国贸集团外部引进的事业合伙人15人,内部选拔进入事业部团队的有1人。
创新管理模式,灵活用工范式。事业合伙人核心团队成员与业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其余人员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,所产生的用人成本均由事业部承担。团队成员的薪酬采用预发模式,在考核期末结算时一次性扣除,同时授权事业部负责人对团队成员实施二次分配。
持续授权放权,刚性约定责权义利
建立授权机制,充分放权。业务公司采用“监管+服务”模式,事业部必须执行湖北国贸集团的风控制度,在统一的制度规定下开展业务,以确保业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。其他经营权力和职责全部下放;事业部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,拥有定价权、用人权、奖金分配权等。
进行独立核算,公开透明。所有事业部的风控审核、资金使用、绩效提成规则统一,事业合伙人的年度提成中必须留存20%作为风险递延金,延期1年待风险释放后发放。按照组织受益或受损情况,将费用或补偿进行分摊或分配,使核算结果更具公平性和准确性。
明确共创共享,责任共担。以年度为周期,由业务公司与事业部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,通过湖北国贸集团下达的战略目标,动态调整主要考核目标。
强化动态管理,探索良性循环机制
实行事业合伙人动态管理。事业部考核主要以“贡献”为准绳,从工作业绩、职业素养、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考核,对事业合伙人进行动态管理,每年依据绩效管理维持核心合伙人、骨干合伙人一定的吸纳、退出比例,促进事业合伙人机制的良性循环。
实行薪酬追索扣回机制。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重大违纪事件,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,根据违纪处分和资产损失责任认定结果,可将事业合伙人该年度兑现的绩效年薪部分或全部追回,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。
企业经营,关键在人;国企改革,关键要做好“人”的文章,特别是关键岗位、核心骨干人员的文章。集团总部大力推行的事业合伙人改革,正是为了破除体制机制禁锢,搭建更加开放、灵活、高效的人才舞台,激发人才内生动能。湖北国贸集团将聚焦主责主业,立足提高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,于变革中找答案,在变局中开新局,为集团高质量发展交出“国贸答卷”。